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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9 来源:海伦市农业农村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罚没财务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因生猪属于鲜活产品,不易保存。我局对罚没的4头生猪依法公开竞价。2024年11月18日15时在海伦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举办竞价会,对罚没的四头生猪进行公开竞价,经过现场竞价,结果为郑伟竞价成功,成交价格为:10500元。
特此公告。
海伦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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