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7-16 来源:海伦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23日,绥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高点站位,扛牢责任抓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赵峰以上率下,主动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组成员主动作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带头整改、又带动整改。为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中共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充分发挥中共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在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上下功夫,运用“四个体系”把主体责任细化量化为具体任务和措施,聚焦高标准农田重点环节,逐级明责、层层压责,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抓落实,有力推进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召开2次专题整改会议,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召开整改会议7次。为确保高质量召开中共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达到推进巡察整改、加强自身建设的目的,在会前,召开理论学习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累计开展谈心谈话5次;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举一反三找问题、深刻剖析查不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共修改3次,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修改普遍达到3次以上。2025年4月10日,6名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全体出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组组长孙刚、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陈阳列席会议,共查摆问题18个、提出批评意见35条,与会同志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为纵深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政治基础。
(二)坚持高标准推进,刀刃向内抓整改。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强化顶层设计,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尽锐出战,力求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下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机制完善到位,切实把“严实细”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相关要求,制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中共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靶向施策,精准聚焦,制定总体和专项整改措施共103条。为迅速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制定了《关于整改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负“一岗双责”、责任部门负具体责任,压实具体工作分工,形成责任闭合链条,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
(三)坚持高压督导,严把关口抓整改。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充分运用“四个体系”,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的重要事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要求各党支部必须破除“过关”心态,以最严的纪律和最实的作风保障整改质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重点建立长效机制,自查是否执行到位,确保巡察整改的每一个问题都经得起实践检验。按照上级整改工作要求,开展清单式推进、会商制推进、报告制推进,实时跟踪督办进度,及时掌握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7日,巡察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制定整改措施103个,其中计划集中整改期内完成103个。已完成整改措施数103个,其中集中整改期内完成103个。
本单位新制定制度规定3个,修改完善制度规定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目前,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立项审批设计方面。
一是选址不合理
1.海伦市2018至2022年海伦市国土“三调”数据情况与“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数据套合比对发现,海伦市农业农村局将建设用地71.57亩、林地2.7万亩,草地1446亩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发现的71.57亩建设用地、2.7万亩林地及1446亩草地进行套合,形成核查数据。并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现国家数据平台关闭,待国家数据平台开放后即可上报修正。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强化源头管控,联合自然资源、水务和林草等部门,制定《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审工作制度》,明确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会议,明确动态监测机制,确定专员对接,实时对项目区域的土地性质进行核对,以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
二是立项前期征求群众意见不认真
2.2019年海伦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海北镇等3个乡镇2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在可研阶段未征求群众意见,相关证明材料为后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设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项目选址、可研设计方案等知识专题培训3次,通过具体案例强化了“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了项目设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
3.2020年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海兴镇中信村第十四标段,涵18建设立项之初未征求群众意见,施工期间村民提出设计位置发挥不了作用,施工单位擅自将涵18建设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以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海兴镇中信村第十四标段涵18实际建设位置,经测绘与定位,确认建设未在项目区外。二是为杜绝立项之初未征求群众意见等问题发生,完善相关制度,我市制定下发了《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群众参与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高标准农田质量,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深度参与项目设计、建设、验收、管护各环节,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建、标准管、标准用。三是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召开由施工单位参加的培训会议,会上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对涉事施工单位做通报批评,并围绕问题开展相关培训,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三是项目勘察设计“跑粗”
4.2020年海伦市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东林片区因勘察设计不细致5座涵洞被调整、24座涵洞被取消,4座谷坊被取消,另新增1座谷坊;海兴镇第八标段有3组涵,每组4个,设计过多,最近距离仅1米,建成后的涵未充分发挥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出台勘测单位责任清单,在新项目勘测设计时,对照清单开展督导,确保做好项目设计前期工作,减少后续因勘测设计问题导致的变更现象发生。二是为增强相关法律约束,增加制约手段,我市对设计勘测合同进行修改,增加相关制约条款,明确因勘察设计失误导致项目变更或资金浪费的,勘测单位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三是举一反三,组织设计人员对2020年以来涉及设计变更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将发现的重点问题列出,并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2021年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修建位置不合理,第四标段涵10、17等20座涵洞因不需要修建而取消。低洼地段换填没设计,第四标段机耕路21、22等6条机耕路变更增加基础换填工作,长度累计1563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出台勘测单位责任清单,在新项目勘测设计时,对照清单开展督导,确保做好项目设计前期工作,减少后续因勘测设计问题导致的变更现象发生。二是为增强相关法律约束,增加制约手段,我市对设计勘测合同进行修改,增加相关制约条款,明确因勘察设计失误导致项目变更或资金浪费的,勘测单位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三是举一反三,组织设计人员对2020年以来涉及设计变更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将发现的重点问题列出,并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海北镇福合村设计农桥所在沟道未进行水文计算,未考虑项目区外水汇入,在汛期来水瞬时流量较大等情况,现场受到村民阻挠、经村委会建议加大桥梁跨度,施工期间,设计单位经过实地调查,复核汇水面积重新计算了水流量,结合实施时沟道现状,将原设计农桥道从单跨调整成双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勘测设计专员制度,指派专人与勘测单位对接,督促勘测单位深入乡村,确保做到实地勘测。二是贯彻落实《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群众参与管理办法》,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积极采纳合理要求,做到市政府、乡镇政府、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村集体、农民代表“六方会审”。三是贯彻落实《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审工作制度》,组织自然资源、水务、交通、林草等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联审,杜绝超规入图,违规建设现象发生。
7.2019年至2021年,海伦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4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设计阶段未作道路地勘、未考虑道路排水。2019年永富镇和扎音河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部分田间路未设计过路涵,低洼路段被水浸泡破损严重,有较多纵向裂纹。新增田间路部分路段未设计过路涵,村民将路挖开20米左右,自己下过水涵管。生产路部分低洼处未设计过水路面、现路面被水浸泡破损严重;2021年海伦市海北镇等3个乡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增生产路部分路段有断头路,新增田间路中有5条路设计在村屯内。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3次,提升了项目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二是针对“2019年永富镇和扎音河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部分田间路未设计过路涵,低洼路段被水浸泡破损严重,有较多纵向裂纹”问题,市自然资源及对设计单位进行了约谈,针对田间路未设计过路涵问题责成项目负责人作出了书面检讨。同时,责成施工单位对有纵向裂纹的位置利用沥青填缝、修补等手段进行了维护,确保道路正常使用。三是针对“2021年海伦市海北镇等3个乡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增生产路部分路段有断头路,新增田间路中有5条路设计在村屯内”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对设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踏查不到位、工作不实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开展了2次全员培训教育,组织设计、施工、管理、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提升了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四是项目未按规定上图入库
8.2019年至2021年,海伦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永富镇和扎音河乡等4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相关数据未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图入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定认定的通知》《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录入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永富镇和扎音河乡等4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录入备案。二是建立了专人负责制度,安排1名备案管理人员,专门负责项目备案、上图入库工作。
9.2021年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一标段生产路41、45部分路段和涵洞99建到项目区域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日志和监理记录等资料进行核对,结合问题区域超项目区建设情况的实地测量和影像对比,涵洞99以及生产路41、45部分路段均在项目区内。二是举一反三,督导2021年项目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并出具相关自查报告,确保完成整改。三是围绕发现的问题,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日常监管和巡查重点,加强对建设内容与规划图纸一致性的审查。
(二)项目施工方面
一是竣工结算项目存在部分未施工、农田道路未达到设计要求
10.2019年至2021年,海伦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个项目,田间路(水泥路)共计45.7千米,生产路(砂石)共计83.9千米。不合格田间路(水泥路)11.96千米、不合格率26.2%;不合格生产路(砂石)16.84千米,不合格率20.1%。存在以下问题:机耕路土毛石垫层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生产路土毛石垫层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道路宽度未达到设计要求;部分晾晒场多记面积且水稳未施工,部分新增田间路水稳碎石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3个过路涵护砌损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了项目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针对道路存在土毛石垫层厚度不足、道路宽度未达设计要求、部分晒场多记面积等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以后道路、晒场等工程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二是针对晒场多记面积、田间道水稳碎石厚度未达设计要求的,核减了相应工程量,并在质保金中扣缴相应工程款。三是根据巡察整改意见,进行了自查,全面梳理项目存在的各项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责令施工单位对未达设计要求的工程内容进行了整改修缮。尤其是针对土毛石垫层厚度未达设计要求、道路宽度未达设计要求的路段,责成施工单位进行了土毛石重新铺设、碾压整形;针对过路涵护砌破损的重新进行了铺设整形,达到了设计标准。四是开展警示教育1次,组织局机关及各股(组)室负责人,以此问题为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增强了全局干部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了监督管理能力,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以后的项目出现类似的质量问题。五要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每完成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要求返工。六是建立了考核机制,根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制定了考核细则,按季度进行考核,对现场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管不负责任的,约谈监理公司负责人并对不称职人员进行辞退。七是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巡查抽检等工作,严格按照工程验收标准,明确验收责任,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对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培训3次,提升了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是未按设计施工
11.2021年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六等标段的41座圆涵进出护坡封顶未按施工图施工,且无变更取消手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施工图纸及施工日志,核查四、六标段圆涵资料,结合现场实际,出具了项目未按图施工原因报告。二是已约谈相关监理人员,对在建项目监理进行督导,要求落实好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制度,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三是已针对此类问题问题,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召开了由在建项目的监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的业务进行培训会议,提高监理履职能力,增强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会上明确,对履职不到位的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将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上发生。
三是监理单位资质挂靠、履职不到位、内业造假
12.2020、2021年海伦市高标准农田项目、2023年海伦市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资质挂靠,中标的4家监理单位未按照投标文件及服务合同内容派驻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非中标单位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工作已完成。针对涉及事件的4家监理单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和分析,最终形成了责任清单,为后续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召开由4家监理参加的约谈会议,会上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涉事的监理单位进行了严格按照,各监理单位态度严肃认真,详细且坦诚地说明了各自在事件中的相关原因。三是对巡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系统化的培训实践操作,巡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为今后更加高效、规范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3.监理履职不到位,监理单位存在对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员资格、工程质量、进场材料合格等检查不细致、对隐蔽工程未留存影像资料等问题。如,2020年项目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临时聘用的“总监”反映,进场的材料粒径不符合设计要求,毛石未经检验便直接使用;2024年4月18日对丰庆涵洞22挡土墙混凝土浇筑及1月9日丰山机耕路5、机耕路19基槽施工共计长度1115米、未进行分部验收就进行下部工序;4月2日,涵洞68等14个涵洞顶板钢筋和模板支护等建筑物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都未进行记录,2020年项目设计变更126处,均无监理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项目法人、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在项目启动、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等各个阶段的具体责任与义务,确保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明确职责、协同配合,从而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二是针对涉及问题的工程,已经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工程量进行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依规进行扣款处理,并严肃追究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已经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出具针对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员资格、工程质量控制、进场材料检验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工作,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文件,以确保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升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4.2020年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的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第八标段。《田间道路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记录机耕路26号长度150米,深度0.25米,宽5米换填材料为土毛石,检验结果为“合格”,经(抽查),该路多处换填材料为建筑废料,监理单位对质量认定合格;2021年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监理日志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中,监理单位抽查意见明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经复查,检查结果符合质量要求,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与现场聘用的监理核对,监理工程师未在施工现场质量验收,监理内业记录情况不属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核算涉事项目工程量,对2020年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第八标段机耕路26号及2021年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涉事工程,依检测结果和合同扣减不符资金。二是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了全面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台账,目前自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修订了《海伦市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明确监理单位要对内业资料真实性和隐蔽工程影像留存等方面负责,强化质量监督力度。
(三)项目验收方面
一是验收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
15.2020年海伦市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初验专家组验收提出问题不够明确具体,如,“七标涵洞存在问题-个别涵洞排水不畅、涵内有积水”“田间道路存在问题-个别砂石路部分路段车辙较深,有翻浆现象如生产路等”“圆涵实际局部护砌板安放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例如八标99号圆涵等”,未明确问题位置、面积等;初验整改应付了事,专家提出48处需要整改的问题,只有17处提供整改佐证照片,31处未按要求留存整改佐证照片,未进行复验,于2023年6月12日出具《初验整改报告》;海兴镇第十标段涵45实际施工位置与竣工图不符,涵89、涵93 未建设,涵94护砌未施工。第十四标段新增生产路1土毛石中含有建筑废料,400米长未见风化沙面层。以上问题初验、终验均未提出整改意见,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结算审核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制定并完善了验收材料清单,详细列出了高标准农田验收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同时明确了县级验收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每一项验收内容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已经组织专业的验收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问题记录的规范化操作、问题定位的精准方法以及整改佐证材料的留存标准,确保验收过程严谨、高效。三是已经对存在问题的工程进行了重新核算,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不合格部分进行了细致的甄别和评估,并相应扣除了不合格部分的对应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16.2021年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整改走形式。初步验收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107条,整改报告整改只体现在文字上,无影像资料佐证。竣工验收整改不实,终验发现施工外业问题25条,68处,整改佐证照片无经纬度,施工内业问题4条,财务问题1条,整改无佐证资料。向荣镇第二标段生产路13,设计换填地段未换填,土毛石基层厚度设计35厘米,取点实测为21厘米;第五标段机耕路3未按设计铺设水稳层,土毛石基层厚度设计35厘米,取点实测为25厘米。初验和终验均没有发现并提出来整改,验收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对验收流程的标准进行了细致的优化和细化,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并专门制定了针对海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验收材料清单,这份清单涵盖了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验收过程的全面性和严谨性。二是开展了专项的业务培训活动,通过系统的培训课程和实践操作,有效提升了档案管理人员及验收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任务。三是成立了专门的督导小组,该小组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有效执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在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四)后期使用管护方面
一是建成移交后使用管护不到位,部分设施损毁闲置
17.海伦市2020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移交海兴镇项目所在村管护,踏查发现,第十标段生产路34、38面层损毁、36路面塌陷,机耕路8破损严重。第十四标段涵16、17两侧护砌破损,生产路8面层损毁;东林乡东胜村第十五至十八标段机耕路、侵蚀沟沟头防护部分损毁,田间监测设备闲置。机耕路4至24长度共计约12.818千米,5厘米砂砾石面层已全部损耗,土毛石基层裸露在外,个别路段翻浆存水;侵蚀沟1沟头约20平方米浆砌石防护坍塌;10处旱田环境监测站、1处灾情监测站、2处田间小型气象站,未按设计接入海伦市已建设的农田监测平台系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行的《建后管护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推行,通过明确和细化各方的管护职责,确保每一项责任都能得到有效落实,从而进一步压实了各方在管护过程中的具体职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已拟定了详细的管护经费申请文件,目前正在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就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力求尽快达成一致,确保经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试,通过细致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为下一步的接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18.海伦市海北镇等2个乡镇5个行政村对2021年移交的高标准农田资产落实管护责任不力,未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移交的建筑物、道路等设施进行管护,海兴镇长胜村存在77个涵洞护砌脱落、丢失和淤堵问题,影响使用年限;8条生产路存在个别路段翻浆出现车辙、砂石厚度不足、机耕路路肩土缺失的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竣工验收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详尽的相关问题台账,以便于后续的跟踪处理和问题解决。二是向各乡镇正式下发了《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文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切实督促乡村两级认真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得到有效维护。三是下发《建后管护制度》到各乡镇,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压实了各方在管护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每一级责任主体都能够明确自身的任务和要求,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初见成效。
19.2019年至2021年,海伦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永富镇和扎音河乡4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2019年与项目所在乡镇签订管护协议后,踏查发现第二标段生产路8路面有多处坑洼,新增田间路5东侧100米长路肩土缺失:2020年海伦市海北镇等3个乡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一标段2022年移交爱民乡管护,踏查发现过路涵5底板破损,生产路8、9有塌陷,第四标段田间路4、6路面有纵向多处裂纹;2021年海伦市前进乡等4个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一标段5条生产路、2条新增生产路设计10厘米风化砂面层已全部损耗,个别路段土毛石基层裸露在外,2条过路涵进出口衬砌不同程度损坏。第二标段2条生产路设计10厘米风化砂面层已全部损耗,个别路段土毛石基层裸露在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管护责任,完善了管护合同,在今后的项目管护中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受益村、具体受益群众,切切实实协助好乡村落实管护责任,避免“重建轻管”。二是加强了对项目后期管护的指导监督工作,建立了工作台账,定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管护主体提出工作意见,避免项目设施损毁闲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站位,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坚持长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将开展全方位、系统性的回顾,严格检验整改成效,坚决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出现反弹、整改结果不发生走样。需将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积极、有效地应用于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各项工作之中,有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切实高质量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建设迈向新台阶。
(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为抓手,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全面查漏补缺,不断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反馈问题销号管理,让整改成果落地生根。
(四)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站位。充分运用“四个体系”,严格执行责任分工、工作推进、考核评价和督导问责,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逐条对照检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确保整改一步到位,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全过程,保证整改工作质效,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5722678;电子邮箱:hailun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