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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8-10 来源:海伦市人民政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和群众了解参与。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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