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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报批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日期:2026-10-29 来源:海伦市水产总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水域滩涂使用人张晓娟,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水域滩涂位置位于海伦市红光农场4队,东至经127.446696,纬度47.692411;西至经度127.440248,纬度47.693183;南至经度127.443960,纬度47.690844;北至经127.442222,纬度47.696072。经我单位受理,现已完成法定审核程序,拟上报核实批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自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7日止,监督举报联系电话15184536650。

海伦市水产总站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