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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长效排查和整改机制意见的通知
  • 海伦市人民政府
  • 海政发〔2023〕15号
  • 2023-09-13
  • 2023-09-13
  • 现行有效

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长效排查和整改机制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9-13 来源:海伦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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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长效排查和整改机制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健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长效排查和整改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充分发扬“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起底、问题全曝光、整改全闭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快起来、严起来、硬起来,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防患胜于救灾的思想,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倾向,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要认真研究,科学部署,及时排查治理属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生产隐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组织开展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重点推进“12331”十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和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政府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部署、督办、检查和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隐患的监督检查、挂牌督办、举报查处、统计上报等工作,并对本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所需的装备;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经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长效机制。

  (一)抓实安全隐患大排查“三项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树牢“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一是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报安全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将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全面排查本单位、岗(工)位事故隐患,按隐患等级建档登记后及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报备。对企业自查自报的安全隐患,在整改时限内且正在加紧整治的,可免予或从轻处罚。二是建立健全行业部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隐患排查作为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工艺,采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暗查暗访、监察执法、专家巡诊等方式,经常性、常态化组织排查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本行业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推动落实。三是突出加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总体部署,创新深化“吹哨人”“随手拍”工作,充分鼓励和发动企业员工、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安全隐患,不断拓展隐患排查渠道,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二)用好问题隐患大曝光“三条举措”。曝光是最好的监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隐患背后暴露出来的认识偏差、责任悬空、职责不清等深层次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大曝光,倒逼“四方责任”落地落实。一是行业部门主动曝光。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定期曝光工作机制,采取“专家+媒体”的方式,通过部门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主动曝光典型隐患、重大隐患及同一隐患反复出现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二是市安办统筹曝光。市安办统筹专家、执法人员、媒体记者等各方力量,对隐患台账中长期未改、久拖未决的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滞后、新领域新业态监管推诿扯皮等重大问题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曝光属地及部门责任悬空、职责不清、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是扩大范围全面曝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曝光问题隐患的基础上,将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执法案例纳入大曝光范畴,市安办负责不定期曝光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调查处理情况,各行业部门负责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持续做好安全隐患“随手拍”工作,组织拍摄制作安全生产暗访专题片。

  (三)落实问题隐患大整治“三大手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强化“四方责任”闭环落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切实将问题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一是清单式闭环整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问题隐患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于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限期整改并验收销号;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一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严防因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严管执法高压态势,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处罚及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三是从严从细跟踪问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检查、核查企业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做到不按时整改不放过、不整改彻底不放过、不解决根源不放过。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排查能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备专业力量,进一步提升发现风险和解决隐患的能力,通过聘请安全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全程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指导企业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严格督查检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排查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海伦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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