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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海伦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海政调〔2024〕1号
  • 2024-03-21
  • 现行有效

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海伦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4-03-21 来源:海伦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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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海伦市第四次

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4〕5号)要求及《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绥化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府决定成立海伦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赵武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李光琦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周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刘钊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勇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丹丹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长河绥化车务段海伦站党总支书记

曲加庆市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春光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彦达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守梅市档案馆副馆长

韩博昊市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任俊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吴春蕾市水务局副局长

徐昊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洪宝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海波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战晓东市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李琳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与协调。海伦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海伦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政策解读:关于对《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海伦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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