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伦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
  • 2022-12-19

海伦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2-12-19 来源:海伦市卫生健康局 访问量:
字号: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区卫健局信息,进一步提升区卫健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绥化市政府信息公开若干规定》,编制《海伦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

1.基本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直属机构;

2.法规文件、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部门规划计划;

4.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5.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海伦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信息公开内容,也可以到海伦市卫健局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

查阅地点:海伦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开放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5-5723674

(二)公开形式

海伦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形式公开:海伦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lun.gov.cn/)。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本机关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海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海伦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除当面提交《申请表》外,还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也可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人打字或书写有困难,可到相关受理机构向受理人当面口述,由受理人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在受理人代为填写的《申请表》上确认(签字或按手印)后,该申请为正式提交。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或者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或者申请公开的信息已经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区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卫健局投诉。

投诉电话:0455-5723674

五、工作机构

绥化市海伦市卫健局办公室为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海伦市政府办公楼409办公室

邮政编码:151100

人:刘奕成

联系电话:0455-5723674

电子邮箱:hlswsjbgs@163.com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