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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海伦市来来来兽药经销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5-06-24 来源:海伦市农业农村剧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五十一条,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其交回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实地调查,“海伦市来来来兽药经销店”法人代表张雪来已无法取得联系,店铺已关闭,牌匾已撤掉,该法人已不再经营该兽药店。为提升我市兽药经营体系建设,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我局拟作出吊销你公司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因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455-5776988。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吊销信息表

海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兽药经营许可证吊销信息表